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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成司函[201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活动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途径。自2010年以来,已成功举办近40次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教产合作的沟通协作机制。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行业征集2014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方案。

一、  对话活动的目的

    通过2014年的对话活动,创新产教融合机制,推动行业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对话活动的内容 

紧密围绕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借助对话沟通协作平台,促进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在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

三、对话活动的形式

1、举办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活动。鼓励和引导与职业教育关联度高的行业积极开展对话活动。

2、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鼓励行业召开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与教育部联合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

各行业可自主进行方案申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需联合相关行业共同进行方案申报。请填写好“2014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申报表”,于2014年3月16日前将申报表及详细活动方案报我司,由我司组织遴选后发布实施。

联系人:叶东、吴清华    电话(传真):010-66096809

邮箱:jchzc@moe.edu.cn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2014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对话活动申报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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