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陕西高职单招首页

招生形式、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八条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办学状况,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形式和对象如下:

招生形式: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申请条件:

1.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

2.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违纪作弊行为,各门课程达C级以上(含C级);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均达C级以上(含C级)。

(二)“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申请条件: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符合陕西省高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资格。

上一篇: 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 招生计划

下一篇: 西安文理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