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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服务类专业
法学基础理论与应用》考纲
(130分)

参考版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主编:王 哲。
一、课程基本要求
1.重点掌握法的性质、作用、渊源、体系、价值、创制、运行以及法律关系、法与社会、依法治国基本概念与基本知识;
2.重点掌握各章节中重要的概念、特征、种类和主要内容;
3.一般理解各章节中所阐述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4.宏观把握本书知识,融会贯通;微观熟记知识要点,学以致用。
二、复习内容和复习要求
(一)法的性质
1.重点掌握法律的含义;
2.重点掌握法的四个基本特征;
3.一般理解法的定义及法的本质;
4.理解法的分类的概念,掌握法的一般分类;
5.通过对法的性质的学习,能够界定法的范畴、法的分类。
(二)法的产生与发展
1.重点掌握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
2.重点掌握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3.重点掌握法的历史类型、法系的概念及其划分; 
4.一般掌握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5.一般掌握两大法系的比较;
6.一般理解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的特征;
7.了解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与社会条件;
8.了解我国当代法的发展概况。
(三)法的作用
1.重点掌握法的规范作用的概念及其种类;
2.重点理解并掌握法的社会作用;
3.理解法的作用的概念及演进;
4.了解法的局限性
(四)法的渊源
1重点掌握法的渊源的概念以及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2.重点掌握法的要素的含义;法的要素包括哪些?法律规则的含义及逻辑结构。
3.重点掌握法律体系的含义及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3.一般理解法律概念、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规则的种类。
4.一般理解法律部门的含义及其划分标准;
5.了解法律原则的功能。
6.了解各主要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其基本内容。
(五)法的价值
1.重点掌握法的主要价值,自由、秩序、正义;
2.一般理解法的价值的概念、特性;
3.一般理解法对自由的作用;
4.一般理解法的价值判断含义、方法、原则。
5.了解法与秩序、正义的关系。
(六)法的创制
1.重点掌握法的创制的概念、特征;
2.重点掌握法的创制的三种基本形式;
3.一般理解立法体制的概念及其我国当代立法体制;
4.一般掌握我国当代法的立法程序的基本步骤;
(七)法的运行
1.重点掌握法的实施的概念、内容;
2.重点掌握守法的概念、范围及基本要求;
3.重点掌握执法、司法的含义、原则;
4.重点掌握法律效力的概念、种类;
5.重点掌握法对人的效力的概念及各国所采用的适用原则;
6.重点掌握法律责任、法律监督的概念及种类;
7.一般理解执法、司法的特点;
8.一般理解法律的归责原则;
6.了解法的空间效力概念和三种情况.;
7.了解法的时间效力的概念、内容;
8.了解法律规范的溯及力的概念;
9.了解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
(八)法律关系
1.重点掌握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分类;
2.重点掌握法律关系的构成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掌握每一要素的概念与种类;
3.重点掌握主体要素中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概念与基本理论;
4.一般理解法律关系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及分类;
5.一般理解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条件;
6.理解并掌握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
(九)法与社会
1.重点掌握法与道德的关系;
2.一般理解法与国家的关系
3.一般理解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及其作用;
4.理解法与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5.了解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
6.了解法与政治的关系
7.了解法与生产力的关系;
8.了解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重点掌握法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含义;
2.重点掌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
3.一般理解法治与法制、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的不同;
4.一般理解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 
5.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内容。

 

 

《应用写作》考纲
(120分)
参考版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版,主编:艾英。
一、课程基本要求
了解应用写作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应用写作的语体风格和表达方式,重点掌握机关常用应用文的结构和写作方法。能够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撰写常用应用文,并做到主旨明确、内容具体、条理清晰、结构完整、格式规范、语言简明通顺。
二、课程内容和复习要求
(一)应用写作概述
了解应用写作的概念、特点、种类,应用写作与文学创作的区别。
(二)应用写作的基础知识
1.了解主题、材料、结构的概念、作用、要求。
2.掌握应用文的语言表达方式和要求,能够正确使用叙述、议论、说明等不同表达手法。
(三)应用写作的语体风格与写作要求
1.了解语体的含义、要求。
2.掌握应用写作的语体风格、写作要求。
(四)公文概述
1.了解公文的概念、特点、分类。
2.重点掌握党政机关公文的种类、格式和行文关系。
(五)会议常用应用文写作
1.了解公务文书与事务文书的区别;通知的适用范围、分类、结构;会议记录与其他文种的区别,欢迎词、答谢词的概念、作用和特点等基础知识。
2.掌握会议议程、会议日程、欢迎词、答谢词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3.重点掌握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六)调研考察常用应用文写作
1.了解介绍信、证明信的写作内容和注意事项;条据的主要种类,正确区分借条、收条和欠条;日志与大事记的区别;情况说明与情况报告、情况通报的区别;请示、报告、函的用途和区别;调查报告和谈话提纲的含义、特点、类别等基础知识。
2.掌握介绍信、证明信、条据、日志、情况说明、谈话提纲、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3.重点掌握函、请示、报告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七)宣传庆祝活动常用应用文写作
1.了解动态信息、简报的含义、分类、特点;请柬、喜报、祝贺词的使用范围等基础知识。
2.掌握喜报、动态信息、简报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3.重点掌握请柬、祝贺词的写作方法。
(八)经验交流常用应用文写作
1.了解表扬信和通报的概念、特点、分类;演说类文体的种类、特点,发言稿、讲话稿、演讲稿的适用对象、场合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典型材料和心得体会的异同,典型材料的收集方法等基础知识。
2.掌握表扬信、典型材料、心得体会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3.重点掌握发言稿、讲话稿、演讲稿、通报的基本结构、写作技巧、写作要求。
(九)总结表彰活动常用应用文写作
1.了解情况汇报的适用范围、与报告的区别;述职报告的概念、特点、分类,报告和总结的区别,鉴定的写作方法;计划、总结的概念、特点、作用;决定的概念、特点、种类;论文的含义、分类、写作方法、写作要求。
2.掌握情况汇报、述职报告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3.重点掌握计划、总结、决定的写作方法和写作要求。

                       《中国刑事诉讼法》考纲
                                 (100分)
参考版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版,主编:王敏远。
一、课程基本要求
1.掌握刑事诉讼的性质、内容和基本原则;
2.掌握刑事诉讼中各诉讼主体的职能和权利义务;
3.掌握刑事诉讼的有关制度;
4.掌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诉讼程序。
二、课程内容和复习要求
(一)刑事诉讼法的一般知识
1.掌握刑事诉讼的性质、内容和基本原则。
2.了解刑事诉讼中各专门机关的性质;掌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掌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组织体系。
3.掌握诉讼参与人的种类及各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4.删除
(二)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1.了解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的概念;掌握各专门机关的立案管辖范围;熟练掌握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和专门管辖。
2.了解回避的概念和种类;掌握回避的理由、对象及回避的程序。
3.了解刑事辩护的概念与功能;掌握辩护的种类;了解辩护人的选任、范围和地位;熟练掌握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4.了解刑事代理的概念及种类;掌握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的区别。
5.掌握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熟练掌握刑事证据的种类及各种证据的含义;了解刑事证据的分类。
6.了解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证明对象的范围及证明责任的分担;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
(三)强制措施;期间和送达
1.了解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各种强制措施的概念;熟练掌握各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2.了解期间的概念以及期间和期日的区别;掌握期间的计算和恢复;熟练掌握刑事诉讼法对各种法定期间的具体规定。
3.了解送达的概念和程序;了解诉讼中止与诉讼终止。
(四)立案程序;侦查程序;起诉程序
1.了解立案的概念和材料来源;掌握立案的条件、程序和立案监督。
2.了解侦查的概念;掌握各种侦查行为的含义及程序;熟练掌握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以及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了解有关补充侦查的法律规定。
3.了解起诉的概念和分类;掌握提起公诉的程序;掌握公诉案件的不起诉的概念、种类和程序。
4.了解提起自诉的程序。
(五)审判制度;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
1.了解审判和审级制度的概念;掌握我国的审级制度、审判组织和审判原则;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
2.了解庭前审查的内容和处理及开庭前的准备;熟练掌握法庭审判的阶段;掌握延期审理的法律规定;了解简易程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掌握简易审判程序。
3.了解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含义及种类。
4.掌握自诉案件的范围及自诉的提起和受理;掌握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5.掌握我国审级制度及上诉、抗诉的概念、主体和理由;了解第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掌握第二审案件的裁判及上诉不加刑原则。
(六)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
1.了解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掌握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了解死缓案件的复核程序。
2.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及其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了解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掌握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主体和方式;了解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掌握再审案件的程序和处理。
3.了解各种判决的执行及死刑执行的变更;掌握监外执行的条件。
(七)特别程序
1.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诉讼请求范围;掌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条件及范围;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2.掌握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原则;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
3.了解公诉案件和解程序的概念和适用的案件范围;掌握刑事和解的程序。
4.了解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和程序。
5.了解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和程序;了解强制医疗的解除和监督。

《中国民法》考纲
(100分)
参考版本:《中国民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第2版,主编:刘心稳。
一、课程基本要求
1、认真准确地掌握我国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各项基本制度。
2、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民法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掌握中国民法的基本原理。
3、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逐步掌握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4、理解民法总则对民法的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作用以及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之间的联系;准确掌握民法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
5、运用自己所学过的民法理论来分析、判断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内容和复习要求
第一编   总论
1、掌握民法的概念,包括民法的调整对象以及民法与其他邻近法律的关系,尤其是与商法的关系;全面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熟悉平等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的内容,知悉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了解我国民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和对人的效力。
    2、掌握民事权利的概念和类型、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要件;理解民事法律关系概念和特征。通过比较的方法对类似的概念的异同进行分析更有利于对其理解和掌握。
    3、掌握自然人与公民的区别;民事权利能力的含义;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划分的意义;宣告死亡的构成要件;个人合伙的法律特征以及监护人的主要职责;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责任承担内容;了解住所的主要法律意义。
4、掌握人身权的概念,掌握亲属权的内容,掌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含义及权利保护的内容,掌握亲属权的内容;了解人身权损害赔偿的范围。
5、掌握法人的概念、法人财产的归属、法人成立的要件、法人的主要类型和法人终止的原因。了解法人的机构和法人的能力。
6、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各种分类的意义;理解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掌握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条件的特征、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和法律后果。
7、掌握区别与代理相似的几个概念,明确代理的适用范围;了解代理的分类和权限;掌握复代理的内容;了解代理权的限制。特别要掌握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了解代理权消灭的原因。
8、掌握时效的法律意义,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种类;掌握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适用;了解期间的计算方法。
第二编   物权
    1、掌握民法上物的概念和种类;掌握物权的概念、特征及分类;理解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理解物权的效力;掌握物权变动的原因、物权变动的原则;运用物权的相关理论分析解
决实务问题。
2、掌握所有权的概念、特征、权能;掌握所有权的各种取得方法;理解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理解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的区别;了解相邻关系及其各种类型;运用所有权理论分析解决实务问题;正确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3、掌握用益物权概念、特征;了解传统民法上用益物权的类型和我国《物权法》中用益物权的类型;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运用用益物权理论指导实践。
4、掌握担保物权概念、特征;了解担保物权的分类;掌握抵押权的概念、特征;掌握抵押权设定的法律要求;掌握抵押权登记制度;掌握质权的概念、特征;了解权利质权的客观范围;掌握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5、掌握占有的概念、性质;理解占有的各种分类;了解占有的取得、消灭;掌握占有的法律效力;运用占有理论分析实务问题。
第三编   债权
1、掌握债的概念、本质和债的三要素;掌握债的各种类型及分类标准、分类意义;了解债的主要发生原因;了解债权的效力、债务的效力及债务违反的样态和法律后果;把握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的要件;掌握债权人代位权与撤销权的适用条件;掌握债的各种担保方式;了解债的消灭原因;运用债的原理分析实务问题。
2、掌握侵权行为的概念;理解和掌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准确掌握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掌握各种违法性阻却事由及其适用条件;掌握各种特殊侵权行为类型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
3、掌握不当得利的概念、构成要件、类型、法律效力;掌握无因管理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运用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理论分析解决实务问题。
4、认识和理解合同的本质和法律特征;掌握合同的效力、合同订立的一般和特殊程序;了解合同的主要类型及各类型的特点;明确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掌握格式合同的相关理论及其法律规制;能够恰当运用合同救济。
5、掌握买卖合同的意义和特征;把握买卖合同的各种法律效力;掌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以及风险负担分配的理论;理解互易合同和赠与合同的意义和特征;了解各特种买卖不同于一般买卖的特点。
6、掌握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租赁合同的效力;明晰融资租凭合同与买卖合同、租凭合同的差异;清楚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借用合同三类合同的共通之处。
7、掌握借款合同的意义、特征、类型和效力;理解储蓄合同的意义、特征和效力;了
法律对民间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制。
8、掌握承揽合同的效力;了解完成工作类合同的特征;了解建设工程合同与一般承合同之间的差异。明确承揽合同中工作成果和原材料的风险负担的一般规则。
9、掌握运送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雇佣合同七类合同各自的特征、效力;把握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三者之间存在的差异;了解间接委托中受托人承担的披露义务。
10、掌握技术合同的共同特征;掌握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各自的含义、特征和法律效力;了解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中风险负担及技术成果归属的一般规则。
11、掌握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各自的特点及适用规则的差异;理解保险合同中当事人及各关系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了解保险合同的意义和特征。
   第四编   知识产权
1、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了解我国的立法保护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掌握著作权的主体、客体、类型;掌握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掌握著作权的限制;掌握著作邻接权的内容。
3、掌握专利权的法律特征、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和类型;了解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在实质要件和程序上的区别。
4、掌握商标权的内容、种类;掌握商标权的取得程序、保护期限;掌握商标权的续展;了解不予注册为商标的情形及例外。
5、掌握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的主体、客体和相关内容。
第五编   继承法
1、掌握遗产的概念和范围、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丧失的原因,掌握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理解继承法的基本原则、遗产分配的原则。
2、掌握法定继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内容和二者的区别;理解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3、掌握遗嘱继承概念和法律特征;掌握遗嘱的有效条件、遗嘱继承与遗赠以及遗赠与
赠与的区别;掌握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了解遗嘱的变更、撤销;理解遗嘱的形式和继承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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