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内 管乐 | 木管 | 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bE、bB、Alto、bE低音、bB低音)、大管、萨克斯(bE、bB、bE低音、bB低音) |
| 铜管 | 圆号、小号、短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 | |
| 打击乐 | 小鼓、定音鼓、键盘打击乐等 | |
| 弦乐 | 贝司、竖琴 | |
| 行进 管乐 | 木管 | 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bE、bB、Alto、bE低音) |
| 铜管 | 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 | |
| 打击乐 | 小鼓、大鼓、定音鼓、键盘打击乐等 | |
| 戏剧 | 话剧、主持 | |
| 舞蹈 | 民族、芭蕾、现代舞(街舞等流行舞蹈不包括其中) | |
| 戏曲 | 京剧、昆曲 | |
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 器乐(室内):独奏作品占45%,视奏占45%,视唱练耳占5%,面试占5%。 2. 器乐(行进 ):行进步法占30%,独奏作品占30%,视奏占30%,视唱练耳占5%,面试占5%。 3.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4.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5.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6.戏曲:独剧及基本功考察占50%,现场考察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请考生查询成绩时同时打印。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13年1月底签订认定协议。 四、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打击乐器、音响) 2.管乐、弦乐、打击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测试地点: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