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选拔录取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二等奖的高中毕业生:省赛区的竞赛名称:(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3)全国高中学生
化学竞赛(省级赛区);(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3、具有
文学、语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国 “新概念”作文大赛获一等奖或在创新
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者。
4.、全国示范性高中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前3%的综合素质突出者可自荐申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报名情况和学生综合素质择优选择。
5、全国示范性高中推荐的学业成绩优秀、名列前20%的综合素质突出者,符合此项条件者必须有相关中学的推荐。
6、在天津市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均获得A(以下简称6A)可自荐申报我校自主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选择(本条只适用于天津籍考生)。
7、参加我校举办的“
南开大学第二届全国中学生
哲学夏令营”、“
南开大学首届全国中学生
医学夏令营”、“
南开大学首届全国中学生
药学夏令营”、“2010年全国中学生
历史学夏令营”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须在材料中提供夏令营合格证明。
8、具备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保送资格条件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