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创办于1994年,是陕西省唯一一所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由西安市鄠邑主校区和高新校区两个校区组成。鄠邑主校区坐落于“关中山水最佳处”唐代京城长安著名风景名胜——渼陂湖东畔,学校占地面积62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4.4万平方米。学校建有2.97万平方米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60多万册,电子图书50万种。
学校特色优势:1.科学合理的学科体系和专业结构。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构建起以工学为主,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轨道交通类、电气信息类、人文与经济管理类三大专业集群。2.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遵循“育人为本、理论为基、实践为要、能力为重”的人才培养思路,注重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毕业生能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发挥专业特长,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具有良好社会声誉。3.独具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构建和完善“价值塑造、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实践锻炼”五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三位一体的课程结构体系,强化实践教学,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4.高水平的“双师型”专业化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已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教师队伍中博士、硕士占比65%,基本形成了博硕士群。“双师型”教师占比30%。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120名。5.独特的实验实训基地。已建成“轨道交通综合实践基地”和“轨道交通信号连锁实训基地”为主的先进设备的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和6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学校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部、辐射全国,使学校成为轨道交通类为主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的服务定位,坚持“人文、科技、创新”和谐统一的办学理念,坚持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着力培养“思想品德优、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优、职业适应快的应用型人才”,着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奖学金设置
2016年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新生入学奖励政策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为陕西省普通文、理科优秀新生特制订《2016级新生入学奖学金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6年陕西省报考我院且被录取的普通类统招文、理科考生。
二、申请条件及奖励金额
科类 申请条件 分数段 奖励金额
普通文科/理科 报考三本批次 达二本分数线以上 6000元
报考专科批次 达三本分数线30分以上 3000元
三、奖学金申请方法:
1、考生须关注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或学院网站,登录新生入学奖学金入口,按要求进行申请。
2、申请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8月1日。
3、符合奖学金标准的新生入学奖学金证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奖学金于新生报到时予以兑付。
困难生资助办法
奖优资困 体系完善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资助标准:一般困难 每人每年2500元 特困 每人每年3500元
建档立卡 每人每年6000元
(四)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和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
贷款金额: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五)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国家给予资助。
资助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申请最高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指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审核对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然后学校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七)学校“五金”奖助资金
学校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陕教资[2007]59号文件要求每年从教育事业收入中计提6%设立的资助资金。包含“学院奖学金、学院助学金、学费减免资金、勤工助学金、特困救济金”。
学校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学校助学金:每人每年1000元
学费减免资金:视具体情况500—1000元
勤工助学金:临时岗位:4.5元/小时,固定岗位:300/月
特困救济金:根据具体情况申请资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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