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简介
南昌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民族教育特点突出的全日制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中共七大代表、江西省委原书记傅雨田等一批老同志创办于1988年的民办赣江大学。1998年,学校更名为赣江专修学院。2003年,学校更名为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被教育部选定为“全国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2011年4月,经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设立南昌工学院,成为普通本科院校。201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占地面积118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56万平方米,校园山水相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
学校设有新能源车辆学院、商务贸易学院、财富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传媒设计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有46个本科专业和33个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7个学科。
学校现有在校生2.4万人,教职员工1513人,其中专任教师113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6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82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6人,二级教授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13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91万册,电子图书113万种。共有江西省汽车零部件数字化制造工程实验室、江西省智能楼宇网络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省级众创空间、南昌市DME光电工程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14个平台。拥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升本以来,完成省部级纵向项目(课题)203项,发表论文(出版专著)2105篇(部),获得196项实用新型专利。
学校毕业生以爱岗敬业、基础扎实和技能突出获得社会和用人单位肯定。2011年以来,学生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以上奖项1000余项。学校连续6年荣获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等级学校和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为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首批“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学校民族教育和人才培养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学校”。(数据截至2019年11月)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四、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学校突出贡献奖。一等奖人数占总人数的2%,二等奖人数占该类总人数的3%,三等奖人数占该类总人数的5%。奖励额度:一等奖每人每学年奖励8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奖励4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年奖励200元。学校突出贡献奖,资助对象:凡在学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科技创新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等方面取到重大成绩(荣誉)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校全体在册学生。资助标准:精神奖励(通报表扬、发文表彰、记功、记大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物质奖励(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四等500元、五等300元)。困难生资助办法
南昌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贷款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四、校内勤工俭学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勤工俭学,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
五、社会资助 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绿色通道”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经审核后,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宿舍
住宿条件:标准四人间公寓,每位学生配有一张书桌(含书架)、座椅,室内装有直饮水、空调,洗衣机、有独立卫浴。
食堂
食堂:第一食堂、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第四食堂、清真食堂。食堂空间充裕,环境舒适,干净卫生,品类菜色多样,能基本满足来自全国各地学子的口味要求。平均伙食标准
因学生自身消费习惯、能力而有所差别,总体学校食堂平均伙食标准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