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志愿传奇

高考倒计时7

子曰:“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首页>志愿传奇>院校大全
院校大全

上海市公办专科高职专科
法律类上海市官方网址招生网址招生电话:
院校简介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办于1951年。学院座落于上海市奉贤区,占地面积470亩,建有各类教学用房12万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训中心、图文信息中心等现代教学设施,以及可供5000名学生使用的标准运动场、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等室内外运动场地和生活设施。 学院现有教职工269人。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57%,双师素质教师超过70%。一批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学者和业界精英受聘学院,组成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学院有社会工作、文物鉴定与修复、安全技术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等22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高职学生,学院在校生4700多人。 学院实训场地面积1.8万平方米,校内建有6个公共实训基地。其中,艺术品保护技术实训中心、艺术品鉴定中心、社区公共事务实训基地、社会工作实训中心为上海市公共实训基地;现代商贸流通综合一体化实训中心、食品安全检测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项目。《社会保险实务》、《古籍装帧与修复技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书画装裱技术》四门课程为上海市级精品课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团队为上海市市级教学团队。 学院确定了“服务工会、服务职工、服务社会”的办学定位,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工会组织的优势,形成了适应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工会背景特色的专业结构; 形成了“校中厂”、“厂中校”等以真实业务引领的具有鲜明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工会组织与企业(社会机构)深度合作,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坚持“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 确立了“劳模育人”的人才培养特色;形成了高等职业教育、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职工职业技能培训职前职后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近三年,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学院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特色项目

优势专业
【双一流建设学科】

【全国顶尖专业】

【国家特色专业】

硕/博士学科
博士

硕士

博士后

学费奖金

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

3、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上海市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4、学院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注册在籍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奖学金标准:一等奖每学期500元

二等奖每学期300元

三等奖每学期200元

学生获奖率可达20%。

5、学院励志奖学金

学院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注册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学院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1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学生政策:

学院本着“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理念,建立了一系列的助学帮困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一、国家助学贷款

按国办发【2004】51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以在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学年6000元。

二、奖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5000元

3、上海市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上海市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4、学院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注册在籍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奖学金标准:一等奖每学期500元

二等奖每学期300元

三等奖每学期200元

学生获奖率可达20%。

5、学院励志奖学金

学院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注册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

学院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学年1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学院注册在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努力学习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每学年3000元

特别困难每学年2500元

困难学生每学年2000元

四、上海市社会帮困基金会帮困金(助学)

通过社会助学帮困,助学帮困标准为每学年500元。

五、勤工助学制度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学生劳动的方式解决困难。

六、“爱心屋”慈善捐助

每年我院“爱心屋”通过举办慈善捐助、慈善义卖、爱心认领等活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七、对于孤儿等无生活来源保障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

八、对于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贫困学生,如无力承担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起付标准金额的,学院将予以帮助。看病学生为孤儿或烈士子女等无生活来源保障的,学院将减免该生在保健站看病的挂号费和医疗费。

九、其他帮困形式

校园生活

学生宿舍朝北二人间,朝南四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