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与学校标识码
学校名称: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4136014166
二、学校性质
民办普通专科院校
三、办学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818号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
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
五、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六、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5年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
(1)非高考综合改革各省(市、区)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的,则可作退档处理。非平行志愿省市,实行志愿优先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录取,依次类推。
对于总分相同的进档考生,遵照生源省(市、区)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采取文史类、理工类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
(2)高考综合改革各省(市、区)
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且体检符合专业招生条件的,均予录取。
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2.体育类
学校认可各省体育类统考(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对投档我校的考生将按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统考专业成绩同分,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同分,则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取之后不得换专业。
3.三校生类
学校根据三校生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进行专业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信息技术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4.其他要求及规定
(1)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2)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的计算方法,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准。
(3)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
(5)学生录取后,对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在第一学期末实施专业调整。
八、收费项目、标准
各专业收费严格按照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详情请见学校官网。
九、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十、退学退费办法
如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
十二、奖学金与贫困生助学金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我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10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一档每学年4800元/人,二档每学年3700元/人,三档每学年26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或在校生证明,可在学生生源地办理无息贷款(在校期间),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十三、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
www.jxedu.gov.cn。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818号
联系电话:0790-6764666 0790-6765666
监督电话:0790-6766055
学校网址:http://www.jxnee.com
邮编:338012
附件1
江西新能源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
收费
1
430301
光伏工程技术
光伏发电
3
9800
2
430302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3
9180
3
430104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
3
9180
4
430307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3
9180
5
460204
新能源装备技术
3
9180
6
430606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3
9800
7
430504
储能材料技术
锂电池技术
3
9180
8
430305
工业节能技术
3
9800
9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9800
10
46070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
9800
11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9180
12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9800
13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9800
14
460105
工业设计
3D打印技术
3
9180
15
460302
智能机电技术
3
9180
16
510103
应用电子技术
3
9180
17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9180
18
510402
微电子技术
芯片设计与制造
3
9180
19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9800
20
510203
软件技术
3
9800
21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9800
22
510211
工业互联网技术
3
9800
23
520201
护理
3
9800
24
520803
老年保健与管理
3
9180
25
520704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3
9180
26
530605
市场营销
3
9800
27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
9800
28
530701
电子商务
3
9800
29
50011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3
9180
30
500405
空中乘务
3
9180
31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3
9800
32
440101
建筑设计
3
9800
33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9180
34
440501
工程造价
3
9800
35
570102K
学前教育
3
9800
36
570301
社会体育
3
9180
37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
9180
●以上为2024年学费标准。2025年学费调整方案已上报主管部门备案,2025年各专业最终学费收费标准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备案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