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20216.0平方米(约合480.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4平方米;生师比20.3:1;专任教师203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0.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822.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648.5元;图书464314册,生均图书86.1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所有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院外语共同课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年/生)
1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5
440501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6
500201
道路与桥梁
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7
460301
机电一体化
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8
460701
汽车制造与
试验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9
460306
电气自动化
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0
460305
工业机器人
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1
460103
数控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2
460104
机械制造及
自动化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3
510301
现代通信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4
510203
软件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5
510102
物联网应用
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7
510205
大数据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18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0
530703
移动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1
530605
市场营销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2
540106
酒店管理与
数字化运营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3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800
24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5
530704
网络营销与
直播电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6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7
460702
新能源汽车
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8
440304
智能建造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印发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新生入校前在生源地,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每年),成绩优异且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均为10000元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成绩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每年、二等3150元每年)。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均设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院所有专业没有体检特殊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2025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顺序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政策考生的处理
我院录取时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规定,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志愿都未被录取,院校有剩余专业计划的同时,所有有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对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执行,若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的,参考科目顺序为:历史学科类按历史、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物理学科类按物理、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各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53909888、024-53909892
网址:http://www.fsvti.edu.cn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