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9605.7平方米(约合209.3亩),生均占地29.2平方米,生均宿舍4.9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42310.7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8.8平方米;生师比22:1;专任教师157人,研究生学位教师比例48.4%;高级教师比例40.1%;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总值1860.9万元,生均设备3939.2元;纸质图书292817册,生均图书62.0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所有专业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校外语共同课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所有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410105
园艺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500
2
470101
食品生物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3
540101
旅游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4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5
570201
商务英语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6
570205
商务日语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7
570204
应用韩语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8
570301
社会体育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体育(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体育类
9
570108K
音乐教育(师范类)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100
师范类艺术类
10
570106K
小学英语教育(师范类)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3600
师范类
11
570104K
小学语文教育(师范类)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3000
师范类
12
570105K
小学数学教育(师范类)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3000
师范类
13
5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100
师范类
14
570109K
美术教育(师范类)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艺术(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100
师范类艺术类
15
560214
网络直播与运营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6
550112
工艺美术品设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6000
17
410204
花卉生产与花艺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8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19
570101K
早期教育(师范类)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4100
师范类
20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21
570314
冰雪运动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5000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学费列项。住宿标准4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印发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新生入校前在生源地,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每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习成绩优异且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筑梦奖学金(均为4000元每年)。在校生成绩优异且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均为10000元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成绩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每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每年、二等3150元每年)。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均设为100%。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所有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顺序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依次开志愿进行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校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总成绩包含政策加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考生所报志愿都未被录取,院校有剩余专业计划的同时,所有有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对进档考生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6、艺术类专业
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我校艺术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执行辽宁省统一规定,在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投档。
美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对应的省统考科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统考科类
招考方向
570109K
美术教育(师范类)
美术与设计类
570108K
音乐教育(师范类)
音乐类(音乐教育)
不设主副项:流行,钢琴
570108K
音乐教育(师范类)
音乐类(音乐教育)
不设主副项:民声,钢琴
570108K
音乐教育(师范类)
音乐类(音乐教育)
不设主副项:美声,钢琴
各省如果有新的规定,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7、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53909888、024-53909892
网址:https://www.fsvt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