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全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505号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专科
院校标识码: 4143013031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9年,是由生态环境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获评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湖南省楚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约1.2万人。专业设置紧密对接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办学特色鲜明。学校是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湖南省首批省级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现开设24个全日制专科专业,基本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涵盖生态环境保护行业主要职业岗位群、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 普通类、职高对口类(限湖南)、艺术类(湖南省美术与设计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学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面向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宁夏、青海、甘肃、陕西、西藏、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山西、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西、海南、广东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在二级学院
学制
学费(元/年)
选科要求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1
智能环保装备技术
环境工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2
环境工程技术
环境工程学院
3年
4800
不限
英语
3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环境工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4
水净化与安全技术
环境工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5
安全技术与管理
环境工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6
工程造价
环境工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7
环境监测技术
环境监测学院
3年
4800
不限
英语
8
绿色低碳技术
环境监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9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环境监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10
食品质量与安全
环境监测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11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环境资源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12
环境管理与评价
环境资源学院
3年
4800
不限
英语
13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环境资源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14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环境资源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15
工程测量技术
环境资源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16
建筑室内设计
人居环境学院(原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
3年
7500
不限
英语
17
环境艺术设计
人居环境学院(原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
3年
7500
不限
英语
18
视觉传达设计
人居环境学院(原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
3年
7500
不限
英语
19
风景园林设计
人居环境学院(原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
3年
7500
不限
英语
20
商务英语
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
3年
3200
不限
英语
21
跨境电子商务
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
3年
3500
不限
英语
22
电子商务
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
3年
3500
不限
英语
23
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
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2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
3年
4600
不限
英语
学费标准不含住宿费、教材费及其它代收费用,各专业最终收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应行业及用人单位就业要求,报考学校下列专业对身体素质有以下要求,建议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谨慎报考。
环境监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无色盲色弱。
环境工程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净化与安全技术专业:无色盲色弱、无嗅觉不灵敏。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无色盲色弱、无嗅觉不灵敏、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仅面向湖南省美术类招生,招生录取按照湖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新高考(美术与设计类)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据同分排位规则录取,考生同分排位规则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投档比例按1:1设置; 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九条 若已进档考生因专业分数不够,出现所有已填报专业均不能录取的情况: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或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以及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生原则上可在入学后第一学年申请转专业,具体实施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以及《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有“绿色通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爱心餐补、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复学助学金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资助标准和评定发放办法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等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505号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107室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政编码:410004
招生咨询电话:0731-85622728/85622888
招生QQ咨询:800866389
招生咨询邮箱:cshbzhaosheng@126.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xx.cshbxy.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62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