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全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 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2425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已建设成为“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湖南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湖南省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平安高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不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不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面向27个省(区、市)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当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三条 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省内、省外招生计划,经主管副校长审定,校长办公会同意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四条 学校按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区、市)的高校招生部门,并通过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五条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测绘地理学院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三年
48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北斗应用方向)
三年
480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数据库方向)
三年
4800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4800
工程测量技术(多测合一方向)
三年
4800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三年
4600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国土调查与监测方向)
三年
4600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土地资源管理方向)
三年
4600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三年
4600
自然资源学院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三年
4600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三年
4600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数字地质方向)
三年
4600
环境地质工程
三年
4600
环境地质工程(生态修复方向)
三年
4600
岩土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岩土工程技术(工程检测与监测方向)
三年
4600
钻探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三年
4600
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应用方向)
三年
46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控制方向)
三年
46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三年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机器人方向)
三年
4600
软件技术
三年
7800
工程建设学院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4800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三年
46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4800
建筑工程技术(智能设备安装与维护方向)
三年
4800
智能建造技术
三年
4600
工程管理学院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三年
4600
工程造价
三年
4800
工程造价(数智合约管理方向)
三年
4800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4600
建设工程管理(城市更新与智慧运营方向)
三年
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三年
4600
工程设计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9000
动漫制作技术(珠宝首饰三维设计与制作方向)
三年
9000
环境艺术设计(人居环境数字化设计方向)
三年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75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饰设计与数字建造方向)
三年
7500
现代经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3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年
3500
国际经济与贸易(珠宝首饰数字外贸方向)
三年
3500
市场营销
三年
3500
市场营销(珠宝首饰数字营销方向)
三年
3500
现代物流管理
三年
3500
现代物流管理(低空经济方向)
三年
3500
生态文旅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46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生态民宿方向)
三年
4600
旅游管理
三年
4600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方向)
三年
4600
旅游管理(智慧景区运营方向)
三年
4600
注:具体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及相关类别,待我校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确定后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除患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不受限制。
第十七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学校录取是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省考试院规定设置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应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束后不再退档。
第十九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平行第一志愿报考生源不足,学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一次分档安排专业,遵从考生专业志愿。若遇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考同分排位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考试语种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奖助贷勤补免政策: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情况参评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个勤奋而诚信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相关代收费用。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可以普通类成绩填报我校志愿。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
邮政编码:410151
招生咨询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招生咨询邮箱:hngczy_zs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hngczyzs.bysjy.com.cn/
监督投诉电话: 0731-8409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