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平方米;生师比19.9:1;专任教师106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2%;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1052.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8902.8元;纸质图书143.1万册,生均纸质图书58.2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为2人、4人或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等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交通运输”专业、“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学校外语课程采用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根据中外双方教学要求,外方课程采用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它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3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5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6
080205
工业设计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7
080213T
智能制造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8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9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0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1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2
080502T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3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5
080703
通信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6
080717T
人工智能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0801H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50000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19
080803T
机器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1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2
080903
网络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3
080910T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4
081801
交通运输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5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6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7
082002H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50000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28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29
082003H
飞行器制造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乌克兰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4+0”双学士学位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50000
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办学
30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1
082004H
飞行器动力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国内工学学士学位。(“4+0”模式,学生不需要出国)
55000
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办学
32
082006T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3
082007T
飞行器适航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4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5
082901
安全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6
083102K
消防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37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8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管理学
5200
39
130208TK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0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
41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
42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4年
3-6年
艺术文理兼招
历史学科类
艺术学
10000
43
082009T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4
082010T
智能飞行器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5
140003TK
低空技术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6
140005T
碳中和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47
260601
航空智能制造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48
300402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49
260204
低空飞行器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50
260607
航空复合材料修理工程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注:最终学费标准待上级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证书,达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相关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三、专业设置”表“学费(元/年/生)”一栏。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000—1200元/年/生。
上述各类收费,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核定,严格按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执行。若上级有关部门变更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学生资助工作根本任务,形成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的统筹协调资助育人机制,在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现已构建了以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奖学金为激励方式,以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为辅助措施,以开展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为载体的学生资助体系。
目前,我校面向本科生提供的资助项目包括: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学年/人,二等3150元/学年/人)等,发放标准依据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学校还设有学校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学年/人,二等1000元/学年/人,三等600元/学年/人);单项奖学金(500元/学年/人),发放标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具体程序,我校严格依照国家及辽宁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师生监督。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卡本代尔)合作举办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许可证编号:MOE21US2A20181914N),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采取“4+0”培养模式,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培养方案由双方院校共同制定,双方教师共同授课(美方教师授课语言为英语),学生在我校修完四年课程,达到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者,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和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乌克兰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合作举办“哈尔科夫航空学院”(许可证编号:MOE21UAA02DNR20222284N),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自动化三个本科专业,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采取“4+0”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学生无需出国,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学习后,达到我校毕业要求以及双方学校的学位授予标准后,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哈尔科夫国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鉴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主要面向民航领域培养专门人才,对形象气质和身体条件有专门要求,建议“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5cm”,且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乘务员及安全员的体检相关标准;其它专业无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录取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该省规定执行。
辽宁省美术类专业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在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依次调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学校录取按照该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同意并执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工类(物理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史类(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各省招办有明确投档及录取原则的,按照该省要求处理。(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不具备美术基础的考生谨慎报考。)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录取规定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制造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应为该科类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专业分配原则按各省投档原则进行分配,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排序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0%+省统考专业成绩×50%。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艺术文(历史类)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理(物理类)考生录取时,依次按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美术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服装表演专业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应为该科类统考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线以上。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采取其他投档方式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我校确定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7.新生复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行思想政治审核、体检和相应考核等形式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或取消入学资格。
8.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110136
电话:024-89724466
网址:http://www.sau.edu.cn
本章程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