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辽宁省、新疆自治区、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广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28分;
重庆市、海南省、江苏省、宁夏自治区、陕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吉林省、青海省、上海市、天津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西自治区、贵州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辽宁省、新疆自治区、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广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28分;
重庆市、海南省、江苏省、宁夏自治区、陕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吉林省、青海省、上海市、天津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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