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落实公平平等的受教育权出发,要求取消高考报考的户籍限制,实现以学籍报考,这样的建议在过去10年中一直不断,而在教育部表态推行异地高考以来,一些学者希望能切实将这一主张落地,但每每这样的主张提出之后,都会遭遇公众的质疑,这有现实可行性吗?
众所周知,与异地高考问题相联的是高考移民,客观上说,在现行统一高考、集中录取的制度框架下,取消户籍限制,实行按学籍报考,极有可能在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同时,催生高考移民。道理很简单,不论是全国一张卷,统一计划、统一分数线录取(实现这样的录取制度可能性相当小),还是全国统一高考、分省按计划录取,都会面临地区教育差距和高考录取指标的分配问题,而只要存在差异,就可能导致高考移民———从教育质量高的地区,移到教育质量薄弱的地区;或者从录取指标相对少的地区,移到录取指标相对多的地区。
一直以来,笔者认为,在集中录取制度框架下,推进异地高考的作为极为有限,而只有打破集中录取,切实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才可能取消高考报名的户籍限制。
我国目前已有80所高水平高校(亦即全国重点大学)实行自主招生,这些高校的笔试题目(不论是联考还是单考),都实行的是全国所有地区考生一张试卷,按理说,全国各地考生在任何地区,其实都可报名参加这些高校的自主招生,并不受户籍限制,也不受他们高中所学内容限制。而目前之所以参加这些高校的自主招生,还受户籍限制,是因为自主招生还与统一高考、集中录取嫁接,而参加集中录取,是需要户籍的。因此,如果推行深入的自主招生改革,获得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集中录取,这就实现了高考与户籍的脱离。自主招生的高校,在结合考生统一考试成绩、中学学科成绩、中学综合表现和大学面试考察评价学生时,可再加入地区教育因素,对不同地区学籍的学生实行加分或者减分评价,由此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平。观察国外高校的自主招生,在对学生的评价体系中,都有家庭因素和地区教育因素,这就考虑了不同地区教育差异和家庭差异,在这一评价体系中,来自不发达地区、贫困家庭的学生往往获得加分评价。
如果自主招生能树立公信力,通过一系列的政策配套,诸如推进信息公开、招考透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解决公众所担忧的公平公正问题,那么,其招生的规模可以持续扩大,也就推进了高考与户籍的剥离。有人会担忧自主招生的公平,进而呼吁不要自主招生,如果这样,大家就将继续承受目前按计划录取所制造的不公平现实———可以说,当前的教育不公平,根源正在于不少人在努力维护的集中录取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