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这个事发生在安徽的无为县,无为中学的7名高分考生却无一被录取。怎么回事呢?记者调查发现,作为名校争夺生源的重要手段,“预录取”三个字已经成为一个"潜规则"。不过由于这种新型的招生手段因为不被教育主管部门承认,个中隐患也开始逐渐显露。
那么,潜规则之下,谁来保障考生利益?
和往年一样,高考成绩公布后,作为安徽省老牌省级示范高中的无为中学迎来了不少高校的招生老师。
关于南京大学的预录取,今年6月份,记者在合肥举行的高招咨询会上曾经采访过南京大学招生办的
但是,7月18号,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一本批次的结果出来之后,
无为中学高三某班的班主
据了解,今年,南京大学在安徽招生的最低投档线是648分,这7名学生的成绩都在645分到647分之间。因为当时已经签订了预录取的协议,南京大学的招生老师也给了承诺,因此,这7个孩子在填报B、C、D志愿以及专业的时候,都是随手填的,如今,A志愿南京大学没有录取他们,不少孩子都被后面志愿的学校录取,不是学校不满意,就是专业和自己的想法差距太大。
如今,录取结果出来之后,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预录取早就不是个例,也不是今年才出现,它已经俨然成为高校争夺优质生源的一个潜规则。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安徽省的招生政策,考生只有达到高校在安徽的投档线,他的档案才能被投到该学校,然后大学才能在网上录取这名学生,而预录取是在志愿填报和投档线公布之前进行的,从招生程序和政策上来说,预录取的行为是不被教育部门承认的。安徽瑞正律师事务所的盖晓峰律师表示,从法律上说,南京大学和学生签订的这个预录取协议,是成立的,如果学校没有履行协议,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盖晓峰:从这个合同成立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合同显然就已经成立了,成立的合同你肯定双方都要切实履行,我觉得无论是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还是从诚信的角度上来说,大学都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履行,否则的话你就构成一种违约。
但是对于南京大学的这种预录取的操作方式,盖律师表示,这种违背招生政策的方法,对于考生来说,是不负责任的。
盖晓峰:揽人才主要还是靠学校的声誉啊,和教学质量,不应当采取这种合同的方式把这些考生往自己怀里揽,也就是说你并不符合目前的这种高考的招生政策,我觉得有关的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这种行为还是予以限制或者叫停,这样才有利于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