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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今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6日—2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2日—26日录取。投档原则为“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志愿设置】

  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

  今年江苏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文理、体育类:可填报3—5所院校

  今年江苏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第0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下同)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在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中,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三所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五所院校志愿。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三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均包含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志愿:分三种形式

  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传统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

  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求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征求院校志愿时,根据本人的专业考试情况,只能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可填报A、B、C3所院校)和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可填报1所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院校服从志愿仅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志愿填报】

  考生分两阶段网上填报

  今年江苏省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含文科类、理科类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7月2日7月4日前确认。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8日,6月29日前确认。

  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院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8日8月1日8月2日前确认。

 【其他特殊志愿】

  政策性降分一般不超10分

  征求(平行)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在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对所填报志愿信息进行确认。

  院校服从志愿

  考生在填报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同时,可以填报院校服从志愿,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以填报10所愿意服从的院校,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6所愿意服从的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依据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办法投档。

  政策性降分投档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

  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预留计划选择性招生

  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特长生等考生如已享受了政策性照顾录取政策,不再享受选择性招生的降分政策。

  高校的选择性招生对象须填报该校志愿,且符合下列条件:

  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4C1合格,文化分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选测科目等级达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对选择性招生对象的等级要求。

  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5分以内,含5分,下同)时,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满足上述条件的,院校可在本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时,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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