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江苏省2011年公安政法院校(专业)招生工作办法。
身体条件符合要求才能报考
对报考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如下: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
面试结果将当场通知考生
凡报考公安院校(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且高考成绩达到有关分数线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或军检。如考生报考多所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或公安现役院校,则只需参加一次体能测试或军检,但仍需参加各招生院校的面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单独组织。未参加招生院校面试的考生,作为放弃该院校志愿处理。
按照要求,面试结果将当场告知考生,对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应向其说明原因并在面试表中注明。无法当场得出结果的项目,须告知考生查询该项目结果的时间和方式。
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政审结论的管理
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政审结论设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的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政审结论中有一项不合格的,总结论为不合格。总结论为合格的考生信息,由省公安厅政治部或监狱管理局审查后,于
在提前批次录取6所院校须达本一线
报考公安、政法院校(专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提前批次录取。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执行我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其他本科院校(专业)执行我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专科院校(专业)执行我省提前专科录取控制线。公安、政法院校(专业)在考生面试、体能测试(或军检)和政审均合格的基础上,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院校要求的考生,在不超过120%范围内提出调档比例,并对进档考生按照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