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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一) 录取: 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一批次控制线,A类考生达到考生所在省的本一批次控制线、B类考生与江南大学在该省的投档线之差不超过10分者(江苏省考生不超过7分),即可被江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
  

(二) 专业安排:
  1、考生必须填报不少于3个专业志愿。
  2、A类考生,加10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7分),至少满足其前三个专业。
  3、B类考生,加5分选择专业(江苏省考生加3分),至少满足其前三个专业。
  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校以国家或相关省(市)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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