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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特长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艺术特长生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当年生源地实际录取专业计划范围选报专业,我校可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专业。

原则上合格考生可在我校录取线下沿20分但不低于一本线范围予以录取。

4.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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