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周曼报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内地高等院校定向就业培养和拔尖人才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由中央音乐学院等24所内地高校在新疆招考142名定向培养生,在国家下达有关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2010年招生计划总规模之内,作为增量下达。此次142名招生计划中,少数民族计划92名,占招生计划的65%,其余35%的汉语言计划,各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以下为报考的各族考生所关心问题:
1、哪类人员符合报考条件?
凡有志报考的各族考生及社会人员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到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进行普通高考报名。
2、参加专业测试前考生须具备哪些条件?
各族考生及社会人员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结束后,须取得《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艺术类(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专业测试报考证》)参加学校的专业测试。
3、社会考生可否报名?如何报名?
可以。未进行普通高考报名的艺术团体、艺术中职学校及社会团体的各族考生须在所在单位开据介绍信,由专人负责带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进行集中报名,并取得《专业测试报考证》;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要按照相关规定给此类考生进行普通高考报名补报手续并发放《专业测试报考证》。
4、考生报名及专业测试前应注意那些事项?
①按照专业测试工作要求,凡报考2010年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测试的所有考生(包括前期报名的应、往届考生和后期取得报名资格的各类考生)须于2010年4月13日前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按报考专业和学校进行预登记,并由各、地、州(市)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要求上报考生预登记信息。
②取得报名资格和《专业测试报考证》的考生须在2010年4月15日至20日在新疆艺术学院进行报名考试。
③参加专业测试报名时须交《专业测试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由招生院校办理专业考试报名登记手续;报名考试须按学校有关收费标准交纳相应的报名及专业测试费,食宿自理;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自备乐器(除钢琴、大提琴等重型乐器外)。
5、定向就业教育生在校期间的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定向就业教育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财政承担;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习费用由学生承担。
6、定向就业教育生在校期间如何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一律按培养院校的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我们对定向就业教育生在一所院校里人数较多的(15人以上),自治区文化厅选派政治过硬、管理经验丰富的干部,作为带班老师,到学校协助校方做好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相对较少的,自治区文化厅定期派人到学校进行动态管理,协助校方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7、定向就业教育生是否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是否安排工作?如果违约将如何处理?
定向就业教育生需与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和培养院校共同签订定向就业教育协议书。学生毕业后须回疆服务八年以上。对于优秀毕业生,自治区文化厅优先安排在自治区级文化事业单位就业,其次推荐到全疆文化系统就业。定向就业教育生如果违约,须偿还在校期间的所有费用,并缴纳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