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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技术(安全方向)自荐标准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安全方向)1.身高不足175或超过180厘米;

2.单眼裸眼矫正视力低于C字表0.7(入学后矫正也可以),色盲、色弱;

3.体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10%,标准体重=(身高cm-110)(kg);

4.明显的“ O ”型或“ X ”型腿;

5.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6.颜面部及四肢暴露部位明显的疤痕;

7.口吃;

8.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9.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10.晕车、晕船;

11.腋臭;

12. HbsAg阳性;

13.传染病史及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4.耳朵流脓,听力差及经常耳鸣;

15. 高考摸底考试总分400分以下,其中,英语成绩80分以下;

16. 学生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接受审查或未查清结论;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问题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练习法轮功及有害气功,以及其他特殊情况。http://www.xmyuan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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