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简介
南京大学,简称南大,是一所源远流长的高等学府。追溯学脉古为源自孙吴永安元年的南京太学,近代校史肇始于1902年筹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历经多次变迁,1949年“国立中央大学”易名“国立南京大学”,翌年径称“南京大学”,沿用至今。南京大学是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高校,首批“珠峰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计划”实施高校,也是九校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21世纪学术联盟的重要成员和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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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国家级特色专业
南京大学拥有国家基地班13个位居全国高校第二。基地班覆盖了南京大学8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的7个均设有硕、博士点配备院士、长江学者、杰青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并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优势实施重点培养。基地班出国率30%以上保研率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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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2017年特殊招生类别
注:除了上述3种特殊招生外,南京大学2017年特殊招生还包括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员队等,这里不做详细介绍,具体招生政策可以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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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2017年特殊招生条件
1、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2017年自主招生将结合我校学科优势与人才培养特色,招收具有较明显的学科倾向、良好的个人禀赋和专业基础,以及较为突出的学科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须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一)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
(二)学科特长类:对招生的某一特色专业(类)有明确意向,高中阶段在相关领域的能力和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考生(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
1.报考理科专业(类)的考生,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学科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项,或两个及以上不同学科的二等奖项,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突出表现和较强的发展潜质(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文科专业(类)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人文社科竞赛(仅限现场竞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及以上奖项,或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两篇文章,或在全国性演讲、辩论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语言、文史、逻辑、记忆等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才能(申请报名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外语类:经相关外国语中学推荐报考并已参加我校2017年外语类保送生入学考试,或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外语竞赛中获得高水平奖项(申请报名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2、南京大学2017年励学计划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排名年级前5%)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必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3、南京大学2017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条件
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必修科目等级为4A(技术科目为合格),符合2017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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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2017年特殊招生专业
1、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招生专业
自主招生计划数为2017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生专业(类)如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报考学科竞赛类的专业,应与竞赛科目相一致。2、南京大学2017年励学计划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20人。具体专业如下: 3、南京大学2017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在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10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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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2017年特殊招生流程
3月份:
3月20日发布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31日。
4月份:
4月13日发布励学计划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30日;
4月底公布2017年自主招生初审结果。
5月份:
5月5日公布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5月5日2017年5月15日24:00;
5月27日发布江苏省综合评价测试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5月28日发布“励学计划”测试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6月份:
6月7-8日,全国统一高考;
6月9日发布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
6月10-11日,自主招生测试。
6月24日公布2017年自主招生(含励学计划)测试结果;
6月27日公布2017年综合评价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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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2017年特殊招生录取优惠
1、南京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录取优惠情况
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招生专业(类)的测试人数和考生测试成绩分类别、分专业划定优录资格线,确定优录对象名单。经我校测试认定为“优秀”者享受一等优录政策,“合格”者享受二等优录政策。优录对象公示总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其中享受一等优录政策的人数比例不超过公示总人数的40%。具体优录政策如下: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可直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20分内可直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
其中,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上海市、浙江省二等优录政策分数以报名系统公布的认定结果为准。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2、南京大学2017年励学计划录取优惠情况
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
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提供。
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并优录至认定专业(类)。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二等优录政策分数以报名系统公布的认定结果为准。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3、南京大学2017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优惠情况
综合评价成绩: 由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60%+南大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其中:
1.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2.南大测试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并折算成百分制。
3.两门选修科目均为A+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100分折算;只有一门为A+的,按80分折算;两门均为A的,按60分折算。
考生参加我校测试即视为确认报考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我校将依据参加测试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和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入围考生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南大面试成绩、南大笔试成绩、高考成绩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