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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在南方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西交利物浦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浙江大学9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其中,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浙江大学是今年新增的试点高校。

  除上海纽约大学按教育部批准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方案外,其他试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按照6:3:1的比例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即学生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校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试点高校最迟会在6月下旬以前完成报名组织工作(具体时间由高校确定),考生需关注各试点高校招生简章,并提出申请。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旨在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突破“一考定终身”和“唯分数”等传统考试招生模式的约束,促进高校更科学地选拔适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不同专业要求的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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