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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对象
    本计划的选拔对象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共 10 门,往届生不含自选综合,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取等第高者计为技术成绩)中须 7 门及以上科目为 A 等,其余为及格等级及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应届生 B 等(往届生 P 等)及以上。学校鼓励具有学科特长的学生报考。如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 A 等的总数为 5 门及以上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亦可报考: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作文竞赛、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查认可的。②获得毕业中学校长推
荐信的;
    3.由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各专业皆以中英文并重,非英
语语言考生请慎重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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