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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审核

(一)确定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将已审核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三)发放录取通知书。

说明: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2.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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