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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新入学,2021年参加高考的辽宁考生将迎来“新高考”!3月6日,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辽宁省教育厅印发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

  《办法》指出,等级性考试中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目考试时间为每年3月份。

  按照教育部高考改革方案要求,高考成绩除语文、数学、外语等三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外,将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目中任选3科的考试成绩,即新的“3+‘6选3’”模式。不分文理科,满分依然是750分。

  2017年,沈阳、大连、营口、辽阳4市的50所普通高中以及省实验中学共51所普通高中将启动综合素质评价试点。2018年秋季,辽宁省将在新高一学生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教育部方案,未来高考的“两个依据”是指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个参考”是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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