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100 (文理兼招类)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100 (文理兼招类)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60 (文理兼招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150 (文理兼招类) |
工程造价(公路造价) | 50 (文理兼招类) |
市政工程技术 | 50 (文理兼招类)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50 (文理兼招类)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80 (文理兼招类) |
物流管理 | 100 (文理兼招类)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 (文理兼招类)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50 (文理兼招类) |
会计 | 50 (文理兼招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 (文理兼招类) |
通信技术 | 100 (文理兼招类) |
软件技术(嵌入式培养) | 50 (文理兼招类)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100 (文理兼招类)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 (文理兼招类)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文理兼招类) |
建筑工程技术 | 45 (文理兼招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0 (文理兼招类) |
建筑室内设计 | 40 (文理兼招类) |
园林工程技术 | 40 (文理兼招类) |
空中乘务 | 100 (文理兼招类) |
会计(海本直通车) | 30 (文理兼招类)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海本直通车) | 20 (文理兼招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外合作) | 30 (文理兼招类)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40 (艺术类) |
室内艺术设计 | 40 (艺术类)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40 (艺术类) |
免考类型 | 免考条件 | 折算分值 |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必测科目等级为 |
240 |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 必测科目等级为 |
225 |
竞赛获奖 |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 240 |
发明专利 |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发明专利授权的考生 | 240 |
表彰奖励 | 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 | 240 |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3)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投档。
(5)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投档。
(6)高中阶段有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7)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8)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且具有一定专长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9)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5分(按2016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不参与此项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加分),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于2017年3月5日前 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y12804@126.com,邮件须以“考生姓名+考生号”命名。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考试时(4月14日 -16日)将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以上加分,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执行。
七、考核及分值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下表: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联合测试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组织工作。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我院将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80分,B级65分,C级50分,D级30分。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普通类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艺术类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艺术赏析能力,包括图形创想能力和色彩辨识能力。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器材自备)。
3、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面试范围。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名单单独确定。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分值为400分,合格线为240分。
4、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20日 ,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14日 -16日。相关要求届时可在学院招生网查看。
八、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附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科类分别划线,空中乘务专业单独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联合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获得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未参加文化联合测试,按免考政策计分;如参加文化联合测试,按照免考和非免考两种方式分别计算总分,取其中较高分值作为该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4)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职业综合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附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3)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投档。
(5)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投档。
(6)高中阶段有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7)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8)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且具有一定专长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9)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5分(按2016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不参与此项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除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加分),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于2017年3月5日前 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y12804@126.com,邮件须以“考生姓名+考生号”命名。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考试时(4月14日 -16日)将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以上加分,由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十天,无异议后执行。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6、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时间安排:
时间 | 内 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jitt.edu.cn) 体育特长生来校申请报名 |
3月5日前 | 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发送及资格审核 |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各市招办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空乘加试、特长生考试安排 | |
体育特长生考试 | |
4月14-20日 | 体育特长生资格公示 |
4月14-15日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艺术类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普通类专业) |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名单 | |
4月25日左右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30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
5月中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