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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起始日期:2017年3月10日。

  六、报到 

  报到时我校将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一)时间:2017年3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过时恕不接待。

  (二)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体育学院会议室(游泳馆一楼)。

  (三)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参加测试:

  1、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近15天内心电图原件。

  2、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的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原件。

  3、交验报名材料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表、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近三年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与获奖证书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学历证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

  4、现场签署的韩山师范学院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专项测试自愿参测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家长和教练如果不能陪同考生参加考试,应预先在家中签署免责声明,考生必须在现场签署,否则不允许报到)。

  5、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发放准考证等相关资料。

  七、专项测试 

  (一)测试项目、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专项测试项目、具体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

  (二)专项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测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19日。

  2、现场确认时我校将组织召开考生、家长(教练)见面会,就招生情况、专项测试安排及测试安全要求进行说明。

  3、考生自备测试运动服装、器材等用品。

  八、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生源所在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经我校确认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者,可申请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时间及科目详见教育部教学司<2016>11号文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注:我校提交的单考单招公示名单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通过为准,未获得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则须按非单考单招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017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一考试时间安排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2日 语 文 数 学
4月23日 政 治 英 语

  九、费用 

  (一)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专项测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办队需要确定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名单将在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二)专项测试合格考生,我校负责报送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对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通过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区、市)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具有培养前途,其高考文化成绩可按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及以上,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9人。

  本科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认定,如有分二A、二B或本二、本三的,则按二A(本二)线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取消录取批次的省份,则按第一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办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该线执行。

  3、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经本人申请、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人。

  (三)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所在省(区、市)有关体育专项测试的规定方可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我校将与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七)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拟录取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十一、奖励办法 

  被认定为特别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我校将根据实际办队需要在入学报到注册后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十二、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选拔工作在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实施。

  监督电话:0768-2523139 2527082

  咨询电话:招生办0768—2525449,

  体育学院0768-2319825

  十三、本简章由韩山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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