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报名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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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专业 |
高考科类 |
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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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特长A类 |
在语文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若未获奖、未发表过作品者,可自荐(须提供自荐报告以及个人特长或取得成果等相关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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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特长B类 |
在语文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获“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或“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的毕业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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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特长A类 |
文理兼招 |
在英语学科具有专业特长和创新潜质,若未获奖、未发表过作品者,可自荐(须提供自荐报告以及个人特长或取得成果等相关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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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特长B类 |
文理兼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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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长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技术、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电子商务 |
理工 |
高中阶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毕业生;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毕业生;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文章的毕业生;或经我校专家组认可的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获得成果的毕业生(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或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