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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 下月10日前申报
 来源: 福建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郑璜) 来自省教育考试院消息,我省高职招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已启动。报名参加2016年高职招考,且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届时,省教育考试院将经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数据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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