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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 2017-04-24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是2007年5月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距离省委省政府3000米,距离江东科技创业园1000米,学校在原中央美术学院海口校区的基础扩建而成。学校现有9个二级学院,建设航海、石油、制药、机电、太阳能、建筑、汽修、财经、旅游、物流、通信、计算机、健康、邮轮、艺术、管理等38个专业,在校生7000余人;已规划教育科研用地1200亩,取得土地面积843亩;校舍建设面积20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49.6万册,电子图书2200GB;校园网络覆盖面100%;校内有148个实训室,各专业拥有一批先进设备;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约822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过12000元,取得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化工项目一项。
近三年学生参加省部级奖励366人次,毕业生考取专业技能证书通过率达89%以上。2014年国家奖助学金奖励面占在校生比例20%,奖励金额在2500元至8000元。学校设有校园内勤工助学、技能大赛奖助学、少数民族奖助学。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97%以上,各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实现了学校毕业生毕业后“高薪、阳光、体面”的就业目标。学校鼓励新生在入学时与校方签订就业协议、就业推荐保证书,保障毕业就业工资福利4200元以上。学校大力支持和鼓励学生自主创业,现已建成校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孵化基地2个。
学校坚持“专家治学、人才强校”。学校创办人杨秀英教授,在内地投资高等教育,有十五年的本科专科办学及管理经验,是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海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全国教科文卫系统职工之友、全国五一巾帼标兵,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在2013年获得省政府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三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学校党委书记焦解歌教授是原海南医学院院长;主管学校科研工作副校长张敬畅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点首席教授、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管学校教学副校长阮忠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海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海南省高校教学名师。
学校现有教职工580人,有专职任课教师368人,另有75名企业工程师担任兼职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05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10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津贴专家3名,博士生导师4名,双师素质教师189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2名,省高职教育研究会双师型教学团队2个、省高职教育研究会双师型教学名师2名、省高职教育研究会优质核心课程3门、校企合作特色专业1个;有国家级竞赛优秀指导教师69名,省级竞赛优秀教师257人次。
学校科研硕果累累。校级领导承担省部级课题5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360多篇,为校中青年教师进行教研科研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近三年,学校教师承担部级以上项目7项,省级项目25项,各专业委员会项目25项。学院主持的生物柴油项目已与河北华阳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开发,年产5万吨,本项目案例已收录《高校校企合作范例200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及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成果奖12项;以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名义申报并获权利的发明专利7项,新型专利2项;发表学术论文231篇,其中SCI检索31篇EI检索26篇,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论文8篇,编写校企合作教材22本。
近两年,学校被评为“海南省产学研结合十大杰出院校”、唯一一所被省司法厅评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的高校、2013年学校被海南省民政厅评为“五A级非企业单位”、2013年是华南片区唯一一所在第二届中国海员技能大比武赛事中获奖的高校、2013年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得到了浙江、上海职业教育专家们的高度赞扬,专家们说:“从实训室和教师队伍建设来看,你们学校的专业建设水平在江苏、浙江、上海的同类高校中是没有的;从学生管理方面来看,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诚实守信,拥有扎实的技能基本功和较高的职业素养”。学校始终贯彻“强化技能,突出特色,培养符合国际公约和国内法规要求,能够持续满足航运业及其他行业需要的合格人才”的教书育人质量方针,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专业内涵建设知名的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根据省教育厅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计划表安排,2015年我院对口单独招生计划为733人,共14个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费(元/年) 计划数
航海技术 3 8200 70
2 国际邮轮乘务 3 7990 30
建筑工程技术 3 7990 131
4 太阳能光电应用技术 3 7990 18
护理 3 8200 50
艺术设计 3 9200 45
工商企业管理 3 7990 60
8 会计 3 7990 60
物流管理 3 7990 60
10 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方向) 3 7990 27
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7990 42
1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7990 80
13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3 7990 30
14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精细化学品方向) 3 7990 30
合计 733


三、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在我省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学生(符合录取相关条件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016年9月才可入学就读)。
3.户籍在我省,在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4.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毕业生。
5.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5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务工人员)。
6.航海技术专业只限招男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8:00至20日17:30。 
(二)报名流程:
1.请考生在3月16日8:00至20日17:30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指示的程序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2.请考生在4月8日至9日到我校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我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
3.考试费用: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和琼发改收费〔2009〕1272号文,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考生提交);
2.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省有户籍的考生提交);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4.毕业证明(应届考生提交);
5.在校二年级学生证明(在读二年级考生提交);
6.学籍材料(往届考生提交);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往届考生和务工人员提交);
8.单位从业证明(务工人员提交);
9.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提交);
10.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提交)。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报名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其学籍。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完成报名和志愿信息的填报,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因本人填报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真实或操作失误而造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报考学校和专业等重要信息错漏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的报名和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3.每个考生仅可以填报我校的2个相近专业。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仅可以填报与证书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考生在报名时所设定的密码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修改有关信息的依据,因泄漏密码等造成个人信息被公开、被利用、被篡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缴纳了考试费用后如放弃考试,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均采用考生报考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六、考试 
(一)考试科目、内容及方式 
考试内容分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知识部分采取纸笔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海南省中职学校所开设的《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三门课程的基本知识。《语文》科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职业道德和法律》和《职业生涯和规划》两科采取分科、合卷、合场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60分钟。 
考试指定教材:《语文》(基础模块)上、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道德和法律》,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育研究所、思想政治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职业生涯和规划》,刘君芳、姚裕群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以及职业生涯和规划3科由海南省考试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测试形式以面试为主。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或其它从业资格证书等技能证书且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为合格。考生在确认报名信息时将所取得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我校审查。 
未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考生和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专业不同的考生,以及所取得的职业证书与报考专业不同专业类别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地点: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时间安排表 
日  期  4月12日
科目及时间  9:00—10:00 
语文 
10:30—11:30 
职业道德和法律 
职业生涯和规划  14: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地  点  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
七、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4月21日至25日间通过本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海南考试局指导、监督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按单独招生计划,根据文化知识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核确认,并在我校网站上进行公示一周。
(2)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海南省考试局批准正式录取,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我校将及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数据由海南省考试局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调换专业。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九、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十、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十一、招生咨询
1.招生咨询专线:0898-65969918,传真号:0898-65969887(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00)
2.学院网址:http://www.hnkjedu.cn  学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邮编:5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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