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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吉林黑龙江辽宁)

作者:  时间: 2017-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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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二〇一五年省外招生简章 
【适用于东三省(吉林、辽宁、黑龙江)考生】 
 
一、云南艺术学院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 
系别 招 收 专 业 学
 
学费 
万元/学年 录取原则 
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
弦打击乐演奏)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 
类各
专业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 
类各 
专业 舞蹈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 
类各 
专业 戏剧影视导演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电影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新闻)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电视类
各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学(史论)本科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绘画(油画、版画、壁画、插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中国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 
类各 
专业 雕塑本科 5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艺术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产品设计(民间艺术与现代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 
设计 
类各 
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文
化类各
专业 
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1 
注: 
1.2015 年广播电视编导(含电视新闻、影视编导两个方向)专业只面向吉林省招生,辽宁及黑
龙江省考生不可报考,其余专业面向东三省招生; 
2.2015 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 3000 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3.2015 年我院在东三省招生专业考点统一设在吉林省(具体安排看简章第二项),专业成绩分省
排名(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4.云南艺术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全国 31 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
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录取前报有关省(区)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5.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6.录取时,文化与专业成绩均必须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各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7.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
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
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地 点: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报名时间: 2015 年 1 月 6-7 日
考试时间: 2015 年 1 月 8-9 日  2
三、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乐、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本科(实行一次性考
试,总分 300 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采用“现场录像(3 分钟以内)、带回本院集体评分”的办法。请考生
根据以下各专业方向的考试要求,准备考试内容,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1)演唱方向: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2)中国乐器演奏方向: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3)键盘演奏方向: 
钢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手风琴、巴杨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4)管弦打击乐演奏方向: 
管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弦乐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西洋打击乐演奏:用木琴或马林巴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二)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总分 300 分)(注:本专业限招钢琴和演唱方向的考生)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
俗唱法)或演奏完整,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注:音乐类所有专业(方向)“听音记谱”笔试科目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三)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总分 300 分) 
1.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 2 分钟以内,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3.舞蹈基础理论——面试,以满分 30 分计入总分。 
(四)舞蹈编导本科(总分 300 分) 
1.自创舞蹈片段——限 2 分钟以内,以满分 90 分计入总分。 
2.即兴表演——以满分 90 分计入总分。 
3.命题创作——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五)舞蹈表演本科(总分 300 分) 
1.舞蹈素质测试——含身高、体重、指距、上下身比例、形象及能力测试,以满分 120 分计入
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 3 分钟以内,以满分 120 分计入总分。 
3.舞蹈即兴模仿——以满分 60 分计入总分。 
(六)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总分 300 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 分钟以内,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小品表演——根据命题进行集体表演,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七)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总分 300 分) 
1.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1)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2)自选舞蹈表演(要求穿形体服) 
2.整体测试(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1)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2)模特 T 台表演模仿(要求穿高跟鞋) 
(八)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 300 分) 
1.自备朗诵——文体不限,1 分钟以内,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3
2.话题讨论——根据命题分组进行讨论,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九)戏剧影视导演本科(总分 300 分) 
1.命题导演小品表演——根据命题进行集体表演,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命题讲述故事,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十)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新闻)本科(总分 300 分) 
1.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 2.5 小时,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2.面试(命题口述)——简要说明抽签命题内容,并根据抽签命题内容进行口头表述,其间考
生不得透露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每 10 人一组,每人 2-3 分钟,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十一)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本科(总分 300 分) 
1.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考试时间 2.5 小时,以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 
2.面试(命题口述)——简要说明抽签命题内容,并根据抽签命题内容进行口头表述,其间考
生不得透露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每 10 人一组,每人 2-3 分钟,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注:广播电视编导(电视新闻、影视编导)两个专业方向“面试”科目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
通用。 
(十二)美术类各专业、艺术设计类各专业<含方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
据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填报相关志愿,总分 300 分) 
1.素描——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考试时间 3 小时,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十三)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 300 分) 
1.形体风度评测(面试)——(以满分 150 分计入总分) 
2. 个人才艺展示(面试)——(以满分 50 分计入总分) 
3.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自我介绍、回答问题等。(以满分 100 分计入总分) 
 
四、报考条件及专业要求 
(一)报考条件:按当地省(区)要求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
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
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
现能力。 
2.戏剧表演专业的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 1.0 以上,发
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3.美术类和艺术设计类各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五、报名考试程序 
按考生所在省(区)规定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填报
志愿,按各专业录取原则,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3.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871-65937136 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4
七、其它 
1.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专业学生由云南艺术学院高等职
教育学院负责培养。 
2.考生所需的画具一律自备。 
3.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4.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5.考试成绩可通过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网查询,不公布、不查卷、可查分。 
 
八、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 1577 号 邮编:650500 
电话传真:0871-66249078 0871-65937127 0871-65937128(兼传真) 
招生网址: http://zs.ynar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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