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2015年“山东高职单招”政策昨日出台,即日起,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报名,截至4月7日。符合两种条件的考试免试。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已录取的不再参加夏季高考。
42所试点高职院校三成新生要“单招”
省招考院昨日公布的高职单招报名条件指出,已经参加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需在招生办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2015年我省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院校名单及各院校单独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招生学校保持42所试点高校不变,招生规模依据各校经核定的高职招生计划数确定,原则上控制在各校高职招生规模的30%以内。考生需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各招生院校分专业计划。其中,文理类和艺术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各招生院校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各院校已在学校网站公布本校单独招生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办法,考生可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并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此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考生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院校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结束后,招生院校于4月8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按统一格式(见附件2)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考核。
4月12日,各招生院校将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或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符合两类条件的考生可免试选报
根据省招考院的规定,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院校对口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招生院校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