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说明 |
招生 |
学制 |
学费/年 |
高考科类 | |
器乐(钢琴,师范) |
11 |
非公费师范 |
18 |
4年 |
12000元 |
文理兼招 | |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 |
12 |
非公费师范 |
15 | ||||
声乐(师范) |
13 |
非公费师范 |
17 | ||||
钢琴演奏 |
14 |
|
8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5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圆号、小号、竖琴 |
17 | ||||
民族乐器演奏 |
16 |
二胡、琵琶、中阮、扬琴、竹笛、唢呐、笙 |
10 | ||||
流行乐器演奏 |
17 |
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 |
6 | ||||
声乐表演 |
18 |
|
7 | ||||
流行演唱 |
19 |
|
6 | ||||
电脑音乐制作 |
20 |
|
6 | ||||
作曲 |
21 |
|
2 | ||||
22 |
|
35 | |||||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3 |
|
15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15年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2.外语语种为英语,文理科类不限。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4.考生必须于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5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网上缴费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持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和网上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信息核对、照相等,不可由他人代办),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考试安排
考点 |
招生专业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省份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
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5日 |
2015年1月26-27日 |
2015年1月28日开始(其中,1月28日上午进行笔试)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
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015年1月27日 |
2015年1月28-29日初试;1月30日复试 |
二.考试内容
(1)音乐类
专业名称 |
专业 |
专业技能 |
基础知识 |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科目4 | |||
器乐(钢琴,师范) |
11 |
1. 自选一首练习曲演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 |
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乐曲中外作品均可,不含复调)。(50分) |
自选一首歌曲演唱。(40分) |
1.练耳笔试。(40分) 2.乐理笔试。(10分) 3.现场视唱。(10分) | |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 |
12 |
1. 自选一首练习曲演奏; |
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一首歌曲演唱。(40分) | ||
声乐(师范) |
13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抽签一首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一首曲目演奏。(40分) | ||
钢琴演奏 |
14 |
自选练习曲、复调各一首演奏(练习曲程度相当《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及以上;复调作品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50分) |
自选奏鸣曲、乐曲各一首演奏(奏鸣曲须为快板乐章;乐曲中外作品均可)。(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奏。(30分)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5 |
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两首乐曲演奏。(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奏。(30分) | ||
民族乐器演奏 |
16 | |||||
流行乐器演奏 |
17 | |||||
声乐表演 |
18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其中必须演唱一首歌剧咏叹调。(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唱。(30分) | ||
流行演唱 |
19 |
自选两首流行歌曲演唱。(50分) |
自选两首流行歌曲演唱,其中一首清唱。(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唱。(30分) | ||
电脑音乐制作 |
20 |
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模仿制作乐曲。(50分) |
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为单声部旋律编配乐队伴奏。(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单声部旋律,即兴编配钢琴伴奏。(30分) | ||
作曲 |
21 |
基础理论(闭卷考试,共50分) 1.和声写作; |
作品创作(闭卷考试,共60分) |
1.钢琴演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299》及以上的练习曲、乐曲各一首);2.现场抽签一首视奏。(共30分) |
注:1.所有自选曲目不得重复;2.器乐演奏要求背谱演奏,声乐演唱要求原文背谱演唱;3.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2)舞蹈类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初试 |
复试 |
22 |
1.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2.古典舞身韵或民间舞组合(1分30秒以内)。(共100分) |
1.命题式小品; | |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3 |
1.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60分) |
注:1.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2.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四、成绩查询
1.我校于2015年4月1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查询。
2.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后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五、录取原则
(1)器乐(钢琴,师范)、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声乐(师范):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技能+基础知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钢琴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流行乐器演奏、声乐表演、流行演唱、电脑音乐制作、作曲: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