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政审、加试及录取办法
(一)我院为提前批(二类本科)录取院校。凡欲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将我院志愿填写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
(二)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5月3日(周六)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我院领取《政审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政审表》,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以及相关单位进行政审,由政审单位按要求审查、签字、盖章、密封后,交由考生本人或家长。《政审表》6月10日交回,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凡填报我院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今年市高招办公布的二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请于6月26日(周四)至29日(周日)到北京警察学院进行加试(体能测试、体检复查、面试),加试时需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
注:凡今年同时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北京警察学院的考生,参加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加试,加试结果北京警察学院认可。
(四)我院对报考的考生,从高考分数、政审、面试、体检复查、体能测试五个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院校录取。我院执行北京市2014年招生工作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