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五条 省内普通类: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取得七门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申请注册我院。
第十六条 外省普通类:符合各招生省份相应批次填报志愿要求。
第十七条 艺术类:填报我院艺术类考生,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第十八条 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申请注册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男性,年龄为16周岁至22周岁(1992年9月1日-1998年8月31日);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飞行学员面试、体格检查、背景调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并均获合格。(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1)。
第二十条 申请注册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年龄不超过21周岁;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须符合专业报名条件。(航空服务专业招生简章见附件2)。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大学在线(中国大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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