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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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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录取原则(总分优先(不考虑附加分))

作者:  时间: 2019-01-25

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北京的调档比例为计划录取数的 100%左右,在外省的调档比例不超过计划录取数的 120%。

第十一条 学校调档后,按照高考总分优先(不考虑附加分)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

★ 对于江苏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A、B;

★ 对于内蒙古籍普通类考生,我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在北京市录取高分的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时为第二志愿的考生预留 1%左右的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北京工业大学北京--都柏林国际学院只录取有该学院专业志愿的考生,无该学院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

第十五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的招生录取,按照《北京工业大学 2014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国大学在线(中国大学网)
详情请点击:http://www.51985211.com/tzcz/zsjz/bj/201404/713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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