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住宿费(元/年) |
招生对象 |
包装技术与设计 |
三年 |
50 |
5500 |
1300 |
普通高中往、应届毕业生 |
光电子技术 |
三年 |
50 |
5500 |
1300 |
普通高中往、应届毕业生 |
三年 |
50 |
5500 |
1300 |
普通高中往、应届毕业生 | |
两年 |
100 |
4500 |
1300 |
中职应届、往届毕业生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两年 |
50 |
5500 |
1300 |
中职应届、往届毕业生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两年 |
50 |
8000 |
1300 |
中职应届、往届毕业生 |
印刷技术 |
两年 |
50 |
5500 |
1300 |
中职应届、往届毕业生 |
二、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技能等级证书要求:(1)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为省级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英语等级证书除外)。
4. 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3〕21号)文中报名和资格审核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我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
三、报考时间及方式
自主招生实行考生自愿,学校或单位推荐报考的办法。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和报考条件推荐报考,组织报考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4月3日。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职院校。
四、招生专业要求所对应的中职学校专业及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
序号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要求 | |
1 |
||
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机电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控制控制等、模具制造技术,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制造技术。 |
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美术设计与制作、服装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 |
4 |
印刷技术 |
印刷工艺技术、CTP制版技术、印刷生产管理技术、印刷机操作技术、印刷质量控制技术、印刷机维护保养技术、印刷生产跟单技术、油墨配色技术、印刷物料分析技术、数码印刷技术等 |
招生专业与技能证书要求表
招生专业 |
技能证书要求 | ||
证书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
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四级及以上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车工、铣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模具制造工、磨工、电切削工、钳工 |
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印刷技术 |
车工、铣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模具制造工、磨工、电切削工、钳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计算机照排工、电脑照排工、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制作员、网版印刷工、网版制版工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美术专业技能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四级及以上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动画绘制员、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计算机操作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 |
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美术专业技能证书 |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五、报名方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14年3月13日-4月3日登录学院报名系统http://202.96.188.131/zstop_web/zsbm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报名。
2.未参加高考报名考生须补办高考报名手续。高考补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3月20日,经我院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所在中学对应的考点进行补报名。在确认报名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交考生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3.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按照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输入高考考生号并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要求与上交照片同底)。
4.报考我院考生须于2014年4月4日前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可刷卡缴费)。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及相关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复印件;《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学院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必须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打印)。所有提交的材料须由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确认;相关复印件须由所在学校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逾期没有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六、考核办法
自主招生入学测试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不同的形式。考生总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附加分”构成,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3.如遇符合加分条件总分超过总分满分者,以总分满分计入总成绩。
七、附加分条件
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最多不超过1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县级市除外)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此项与第1项不重复加分);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奖项不重复加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5分(奖项不重复加分);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5.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此项与第4项不重复加分);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县级市除外)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此项与第1项不重复加分);
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奖项不重复加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5分(奖项不重复加分);
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5.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此项与第4项不重复加分);
6. 高中(中职)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加10分,获得前四至六名者加8分,参加市级部门(县级市除外)组织的体育竞赛中获得过地市级体育竞赛获得前八名者加5分。
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上述条件以最高加分项计入总成绩,不重复叠加)。
八、考纲及命题
1.普通高中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
2.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普通高中生面试以访谈形式为主,围绕所报考专业知识结合人际交往基本常识进行;中职考生面试以专业技能实操为主。
九、考试
1.考生于4月10日-4月18日在报考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2.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参加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文化考试统一在4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届时见准考证)进行,面试时间届时见准考证,考场安排在学院内。
3.考生赴考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遵守考试纪律。违规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十、录取规则
1.学院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其报考专业,按“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附加分”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学院于2014年4月30日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
3.拟录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正式录取,向社会公示并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录取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自主招生考生一经录取不得转换专业。
4.确认录取考生将于2014年9月份与普通高考考生一起入学注册,逾期不报到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体检
1.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则予正常录取。
2.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级中学、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至我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3.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与退学处理。
十二、收费标准
1.报名考试费:
招生专业 |
笔试收费标准 |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
合计 |
包装技术与设计专业 |
100元/生 |
|
100元/生 |
光电子技术专业 |
100元/生 |
100元/生 | |
生物制药技术专业 |
100元/生 |
100元/生 |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
70元/生 |
90元/生 |
160元/生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 |
70元/生 |
90元/生 |
160元/生 |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 |
70元/生 |
90元/生 |
160元/生 |
印刷技术专业 |
70元/生 |
90元/生 |
160元/生 |
3.住宿费:500元/生/年—1300元/生/年。
十三、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60-88291862(FAX)
学院网址:http://www.zstp.cn
招生网址:http://zsb.zstp.cn: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