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经过1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信息通信、财经管理、工程建筑、机械汽车、外语人文等专业协调发展,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特色鲜明,受到主管部门和社会肯定、享有良好声誉的高等职业院校。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招生改革,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完善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机制,满足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要和广大考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愿望,促进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行政及社会监督”的原则,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遵循院校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单独招生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第三章 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已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3月28日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www.xjtsxy.cn)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3.邮寄资料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xjtsxy.cn)下载报名表等资料,正确填报之后邮寄至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66号,邮编:830017)。
4.以上报名方式,考生只选择一种方式,无需重复报名。
5.考生填报时要如实、清晰、完整的填写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应与本人的高考报名信息一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和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
1.《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考生签订的《2014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承诺书》;
3.2014年高考报名序号的复印件;
4.高中学业测试水平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双面)2份(在领取准考证时出示原件);
6.个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学业水平考试学籍号);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注:考生在填报专业时要认真填写,每个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调剂。按照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学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材料1—7项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院或自行送到我院。
五、报名咨询电话:0991-4161051 4162117 4164055
第五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序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科类 |
总计划 |
其中 |
备 注 | |||
民考汉 |
双语班 |
民语言 | ||||||||
1 |
航空服务 |
3 |
4500 |
文理 |
25 |
15 |
2 |
5 |
3 |
一、航空服务专业条件要求:
1.限身高:
男 1.72米以上,女 1.62米以上,
2.裸眼视力5.0以上,不招色弱、色盲者。
二、民语言考生另预科一年
|
2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3 |
4500 |
文理 |
33 |
20 |
2 |
6 |
5 | |
3 |
建筑工程管理 |
3 |
5000 |
文理 |
32 |
20 |
2 |
5 |
5 | |
4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3 |
5000 |
文理 |
22 |
15 |
2 |
5 |
| |
5 |
移动通信技术 |
3 |
5000 |
文理 |
30 |
23 |
2 |
5 |
| |
6 |
会计电算化 |
3 |
5000 |
文理 |
34 |
20 |
2 |
7 |
5 | |
7 |
3 |
5000 |
文 |
35 |
15 |
2 |
8 |
10 | ||
8 |
3 |
4500 |
文 |
29 |
15 |
2 |
7 |
5 | ||
9 |
3 |
5000 |
文理 |
18 |
10 |
2 |
3 |
3 | ||
10 |
3 |
4500 |
文理 |
22 |
15 |
2 |
5 |
|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考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根据考生提供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审核通过名单于2014年3月29日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招考试。
二、考试安排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形式
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基础成绩和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综合考评。面试由学院成立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进行测试。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确定成绩。
2.考生报到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4年4月10日,凭身份证原件在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并上交体检表(高考已体检的考生,可提供体检表复印件)。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4月11日
考试地点: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见考场安排通知)
4.成绩计算办法:
单招考试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成绩
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进行折算。A级折算为100分,B级折算为80分,C级折算为60分,D级折算为50分。
照顾加分成绩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录取
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划线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划定。
2.录取
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基础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3.录取时间:2014年4月15日
4.公布录取名单时间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备案后于2014年4月25日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5.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不能被其它高校再次录取;未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4年5月1日前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照顾及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且无异议考生。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九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表(北京时间)
时 间 |
工 作 |
2014年3月1日—3月20日 |
单独招生报名 |
2014年3月28日 |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
2014年4月10日 |
考生来校领取准考证,上交体检表 |
2014年4月11日 |
考生参加面试考试 |
2014年4月15日 |
单独招生录取、公示 |
2014年4月25日 |
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
2014年5月1日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第十章 相关事宜
一、联系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观园路1066号 邮编:830017
电子邮箱: xjtsxy @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991-4161051 4162117
传真电话:0991-4161038
纪检监察联系方式:0991-4161055
二、本方案由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