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大学生求职季”,面对眼下的“北京高校毕业生签约率33.6%”,笔者建议,高校不妨试行“订单式招生”。
某种意义上说,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买卖关系”:学生交学费,学校负责教学;但,“春去夏来”,不少学生面临“就业难”,甚至于“毕业即失业”,这等于“我交纳学费,你交付的是‘劣质产品’”而人力资源市场上的“不受欢迎”;不客气地说,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就是一种“上当受骗”。
鉴于此,高等教育,不妨学学“订单式农业”而试行“订单式招生”。具体说来,可以这样设计:数年后,用人单位需要多少大学生,不妨与高校先订个“人才供求合同”,并交纳一定的“定金”,等到学生毕业时,如数聘用,定金退还,而若不能如数聘用,“定金”变“罚金”;同样,高校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与学生订立“人才培训合同”,并交纳一定的“定金”给学生,等到学生毕业时,用人单位如数聘用,学生手头的定金退还给学校,而若不能如数聘用,“定金”变“罚金”。
这或许可以缓解现在这般“只顾生产,不负责销售”的状况,而“订单式招生”,逼着高校“以销定产”,也就不会再“盲目扩招”,也就不存在“大学生就业难”。
或许有人会说,你搞“订单式招生”,有的大学生入学之后是不是等于“进了就业保险室”?当然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不努力,学校完全可以通过严格的考试“优胜劣汰”;至于用人单位如果觉得高校培养出来的是“假冒伪劣”,可不再跟这所高校订立“人才供求合同”,而高校拿不到订单,也就“该死的死去”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