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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倒计时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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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西高考考试和录取详细规定

作者:  时间: 2017-04-11

本报讯(记者李文亭)5月29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公布,对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作出详细规定。

  今年,我省首次进行本科、高职分类考试。因此,本科录取时,文理科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综合科目考试的,综合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高职录取时,文理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科目的总成绩参加投档录取,未参加技术科目考试的,技术科目成绩按0分计算。我省规定,单报本科的考生,如在本科层次未被高校录取,也可参加高职层次的录取。

  在文史、理工类中,贫困地区专项定向本科、一本、二本、三本批次,体育类二本、三本批次,美术类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规则为: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向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要求,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志愿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由学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于文史、理工类总分相同的考生,我省也确定了科学的排序方法。其中,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语文;若语文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数学;若再同分,则看文科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即:总分相同,先看数学;若数学同分,则看外语;若外语同分,则看语文;若再同分,则看理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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