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
该院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河南艺术学院,下设音乐学系、声乐系、器乐系、戏剧系、舞蹈系、美术学系、美术教育系、造型艺术系、环境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设计系、公共艺术教研部等11个教学单位,办有10个本科专业,是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现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学、艺术设计学4个硕士点和专业艺术(MFA)硕士点。艺术学是河南省唯一的一级重点学科。现有专业教师17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5人。该院是教育部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拥有中央与地方财政共建艺术实训中心实验基地。音乐、美术专业在河南高校中居龙头地位,在全国同类高校专业中名列前茅。
音乐学 主要培养从事音乐教育及音乐教育理论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 主要培养全面掌握音乐表演学科的基本理论,从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以及相关教学与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管弦乐方向) 培养从事欧洲管弦乐器演奏及其相关教学与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表演(合唱指挥方向) 培养掌握扎实的合唱指挥技巧及理论,具备在专业艺术院校、表演团体、社会文化机构从事合唱指挥教学及表演的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舞蹈编导 主要培养能在专业表演团体、学校、演艺机构等从事中国舞、芭蕾舞、现代舞等舞蹈、舞剧编导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表演(戏剧方向) 主要培养能胜任民族歌剧、戏曲、音乐剧演唱的综合型音乐戏剧演艺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士学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主要培养能在文艺团体(科研机构)、艺术院校及出版、广电部门从事音乐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美术学(含书法方向) 培养从事美术教育、书法教育和艺术创作、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绘画(中国画、油画方向) 主要培养具备绘画艺术创作、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及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部门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艺术设计(环艺、视觉传达方向) 培养能在企业、学校、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产品包装装潢、广告、书籍装帧、环境艺术等设计、创作、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摄影 主要培养从事摄影、摄像专业工作和研究、创作、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动画 主要培养具备动画基础及理论知识,能够从事动画制作、影视后期编辑、栏目包装等影视动画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招生计划460人 学院电话:0378-219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