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现有教职工9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6人,校特聘教授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9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公共管理硕士(MPA)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公共管理四个一级学科(涵盖25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行政管理学术群体为校优秀学术群体,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行政管理等本科专业居全省高校领先地位。
哲学培养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能在国家机关、文化教育事业、新闻出版和企业等部门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哲学学士学位。
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具有较高政治、道德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素养,能在中等以上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及在其他部门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公共管理类 培养精通策划、组织、协调、执行等管理技能,掌握公共管理学方面知识,具备较高的现代管理理论素养、创新能力、实践技能和工作适应性,能够胜任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与科研院所的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文秘、政策分析、经营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基本学制4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本学科涵盖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含社会工作方向)三个专业和一个专业方向,前两年按照学科大类培养,第三学年根据自己的兴趣进行专业分流。
行政管理 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或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劳动与社会保障 培养具备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知识,能在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层社区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公共事业管理 培养掌握公共管理的理论、技术与方法,能在教育、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公共事业管理(社会工作方向) 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政府部门、社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社会行政、社会福利、规划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240人 学院电话:0378-388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