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广西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归口管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主要的资助内容有: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我校自2003年起,在报到日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后筹集资金缴纳学费的一种措施,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奖助学金、特困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入学后的经济困难。2011年秋季学期,我校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过一千人。 2、奖(助)学金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成绩优异者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 2011年我校获国家及地方政府奖(助)学金的学生达八千人次,资助金额达一千六百多万元。 此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团体在我校设立了38项社会奖(助)学金,奖优类奖学金包括宝钢教育奖学金、金光集团黄奕聪奖学金等;助困类奖学金包括马君武校长及夫人马周素芬奖学金、李宁助学金、丰田助学金、松下育英奖学金、何康助学金等。2011年度我校获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达一千二百多人次,资助金额达三百多万元。 3、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支付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我校学生可选择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1年,我校共有788名学生获得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有4821名学生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
4、勤工助学 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部分生活费,我校在校内各单位和各部门设置固定或临时岗位,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上岗学生每月可以领取260元的劳动报酬。2011年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560个固定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获得上岗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