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政策
我校自主选拔候选学生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政审体检合格,录取政策为:
1、对考核等级为A,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对考核等级为B,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同科类统招提档线的考生,根据学生特长和个人所报志愿,加20分安排专业。
3、对考核等级为B,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同科类统招提档线的考生,如果考生填报专业服从调剂,我校将结合各专业录取情况予以调剂录取,安排专业的范围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同科类招生计划中的所有专业;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自主选拔候选考生报考我校国防定向生、
少数民族预科生、艺术类专业时不享受以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