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优惠政策
1、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须填在A位置),我校将给予加1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2、未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的优秀学生。学校根据学生测试结果和推荐情况,确定其在我校2011年本科招生录取中享受一定的优惠加分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地区。考生在我校本科第一批投档范围内,学校给予加10分或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
(2)实行院校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的地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投档分数线,学校给予加10分或5分的政策参加专业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