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一)高水平运动员
1、乒乓球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三名。
2、田径
主要项目:中长跑、短跑、跨栏、投掷、女子全能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接近一级运动水平有发展前途的运动员,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六名。
3、游泳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接近一级运动水平有发展前途的运动员,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三名。
4、排球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5、定向越野
在高中阶段达到国家田径一级或定向运动五星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且在高中阶段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定向锦标赛并获得国家级个人赛前六名或省级个人赛第一名者。
6、射击
在高中阶段达到国家射击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标准且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及联赛等射击比赛,获得气步枪、气手枪前八名者。
(二)体育特长生
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且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注:“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