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业成绩(文科或理科)在省级示范(重点)中学全年级排名前5%者。
2、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电子信息领域、专利、外语、
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
4、 综合素质表现突出者(例如: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干部、三好学生、在社会公益事业表现突出、具有创新精神等方面)。